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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院建设视光中心项目合作单位遴选公告

发布时间:2024-06-21 16:10:17 浏览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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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我院建设视光中心项目合作单位,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委托单位

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院

二、申请单位

具备能力的企业

三、采购项目

1、项目名称:合作建设视光中心项目

2、项目类别:业务合作类

3、工作内容:为了进一步满足眼科眼视力病患的服务需求,充分利用我院眼科的专业性,提升患者就医的便捷性,医院计划为患者提供验光配镜等视光服务。我院拟与第三方公司视光中心合作,在北院区三层眼科门诊区域走廊尽头建立视光中心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1、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;

2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良好记录;

3、有卫生行业相关合作经验优先;

4、项目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和项目需要,精心组建团队,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,保证充分时间投入,确保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。

五、申报和评审事宜

1、申报期限: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3日;

2、提交材料:申请单位应在2024年6月23日前将盖章的《承办申请书》电子扫描件提交至邮箱cyfybjyyw@bjchy.gov.cn,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“2024年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院合作建设视光中心服务项目”字样;

3、组织评审: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院将组织评审小组,从项目报价、企业实力、相关业绩、工作方案等方面,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,择优遴选1家项目承担单位;

4、结果公示: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院(网站)予以公示。

六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王  辉

联系电话:010-87789800

附件:承办申请书.docx

北京市朝阳区妇幼保健院

2024年6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