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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诊指南

就诊须知

朝阳区妇幼保健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诊须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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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阳区妇幼保健院为三级妇幼专科医院,我院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定点专科医疗机构,不用选择医保定点,参保人可在我院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就诊。

一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

请您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挂号、交费。因补换卡等原因不能进行医保实时结算的患者,需全额缴费,回单位或社保所手工报销医疗费用。

二、城乡居民、征地超转参保人员

如需到我院就诊,请您先到定点社区医院办理转诊手续,然后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我院就诊。

三、生育保险参保人员

1、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孕产妇,产前检查及产后42天复查属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,不能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时结算,需全额缴费。请您妥善保存孕期检查所有药品底方、门诊发票、收费清单、住院分娩诊断证明,待产后42天检查后一并交回单位手工报销。收费清单明细不全者,请您到一楼大厅咨询台打印清单明细。

2、门诊计划生育患者(人流、上环、取环),属于生育保险报销范围,不能使用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时结算,需全额缴费。请您持药品底方、门诊发票、收费清单、诊断证明回单位或社保所手工报销。

四、异地医保参保人员

异地就医患者需到本人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办理备案手续,或通过 “国家医保服务平台”手机APP 办理备案。备案成功后到我院就诊并进行实时结算,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遵从参保地政策。    

五、住院医保、生育保险参保人员

办理住院手续时请携带社保卡或出示医保电子凭证。因各种原因住院费用不能医保实时结算的患者,出院结算后将住院费用收据、清单一并交予单位或社保所手工报销。

六、医保特殊病参保人员

持社保卡到我院医保办领取并按要求填写《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请表》,由主管医生签字后,到医保办进行医保系统登记备案手续。